2016年9月15日(中秋节)早上6时许,休宁县海阳镇梨园新村小区有居民发现一名约3岁女童站到了三楼阳台的雨棚上大声哭叫,当时正值下雨,女童身处险境毫不自知,站在雨棚边向下张望,哭喊着要找家人。围观居民大声呼喊:四楼哪家的小孩爬到雨棚上了,快点抱回去。但楼上无人应答,现场情况非常危急。当时,耿旗着便衣上班途中恰巧经过此处,见此危急情况,他立即拨打县公安局电话请求支援。打完电话后,他立即跑进楼内拍打三楼和四楼住户大门,但均无人在家。随即他叫开了三楼邻居住户的大门并进入到该户阳台,发现该户阳台距离隔壁搭有雨棚的阳台相隔十来米,且两处阳台并不互通,阳台之间只有墙体相互连接。站在阳台上,旁边雨棚上的女童看的更清楚了,此刻孩子正蹲在雨棚边缘向下张望,随时有跌落的危险。耿旗没有多想,迅速爬上三楼阳台之间的墙体,双手紧扣楼体墙壁外缘的凹槽,涉险攀爬到隔壁遮雨棚的阳台上,并站在阳台的边缘,慢慢靠近女童身边并托扶着对方说:“孩子别怕,叔叔来救你了,现在坐下来,一会儿拿月饼给你吃。”雨仍在不停的下,雨棚和三楼阳台十分湿滑,耿旗站在阳台边缘,一手抓着雨棚支架,一手紧紧托扶着雨棚上的女童,不断安慰对方。在耿旗耐心的安抚下,女童情绪明显好转,乖乖地坐在了雨棚上不再乱动。十多分钟后增援民警赶到现场,女童的家人也回来了。民警们迅速进入四楼女童家中,会同耿旗从窗外将女童顺利救出,并对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。原来当日清晨,此女童家人外出买菜,将孩子一人留在家中睡觉,睡醒后女童为寻找家人,竟从四楼窗户爬出,才跌落到三楼悬空的雨棚上,后被经过此处的耿旗救下。
此次救下女童并不是耿旗的无心之举,从警以来,耿旗牢固树立着“人民警察为人民”的思想,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位。2013年6月30日,黄山地区普降大雨,休宁县蓝田镇更发生特大洪水,道路、电力中断,多户房屋倒塌,大量堤坝、农田被毁。耿旗始终坚守在抗洪抢险线,帮助受灾群众安全转移,逐户排查危房险情,维持灾区治安秩序,他不畏艰险、不怕牺牲,同年被黄山市政府评为“抗洪抢险先进个人”。2015年11月23日晚,皖南山区气温骤降,路面出现团雾,他在巡逻途经205国道蓝田镇迪岭路段时,发现一辆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,摩托车上的男子被甩到路边干涸的水渠里。见此情景,他立即下车救援,因伤者受伤较重,耿旗用身体托扶住伤者头部,并悉心安抚伤者,直到救护人员到来。
免责声明: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,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友情提醒:为保障您的利益,降低您的风险,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。